当初他目瞪口呆的模样像是见到了妖魔鬼怪,如今在时尚圈里见多了露水情缘和没节操的男男女女,时栩自认为不会再天真到犯蠢了。
时栩想喝酒解愁,去舞池里随着音乐痛快地蹦跳,发泄出不该留存的那点儿不甘心,奈何钱包空空:“不去。”
Jasper:“我男朋友请客,确定不去?”
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,时栩很快改口:“不去……才怪。”
时栩不是奔着艳遇的目的去Groove,他素面朝天,身着舒适的旧衣服,鼻梁上还架了一副防辐射的蓝光眼镜,Jasper非说他拉低了他们整体的审美水平,在快要下班的时候,把时栩摁在化妆桌前给他做造型。
吃人嘴软,时栩随他去了,中途还打起了瞌睡。
他五官生得好,用化妆刷随便描绘几笔便能锦上添花、无可挑剔。并不夸张的阴影和高光让眉骨更立体,雾霾蓝的美瞳衬得他的眼睛更灵动,涂了唇釉的唇色比平日要深,色系自然,水润得让人想要咬上一口。
Jasper盯着镜子,很满意:“我真是天生吃这一碗饭的。”
时栩当然会化妆,但他喜欢自己原生态的脸,很少在自己脸上捣鼓,打扮的重点在于穿搭:“嘴巴黏糊糊的,不舒服。”
Jasper翻了个白眼:“你不要说这种直男的台词。”
化完妆,Jasper又给时栩配了一套灯笼袖V领的衬衣,领口点缀黑色的蕾丝,华美性感。
时栩感觉就差在脸上写几个大字了——“此人是gay”。
“会不会太高调了?”
“你以为你平时很低调吗?”Jasper选了条人造水晶的项链给他戴上,点了点头,“就这么穿,保证有帅哥来找你搭讪。”
Jasper的判断很准确,当晚他们进了Groove,没多久就有好几个男人端着酒杯过来想要认识时栩,其中有两个长得还不赖。
他们虽算是帅哥,可身上那种游刃有余的“老手”气质,让时栩丝毫提不起兴趣,更别说他暂时还不想去接触新的人。
他一一拒绝,挪到角落坐下,闷头喝酒。酒吧音乐的鼓点落在他耳里渐渐模糊,同桌人的嬉笑也不过是背景音,他沉默地往唇边递酒杯,一口饮尽,眼都不眨一下,像是在喝白开水,在嘈杂喧闹的环境里陷入一个人的寂静,浪费了Jasper为他精心打造的外形。
Jasper恨铁不成钢,骂了他几句也不管他了。
喝了不知道多少杯,胃已经适应了酒精的辛辣,时栩的眼眸染上醉意,脑袋晕乎乎的,心里反而不难受了。
几岁的时候,时栩就偷喝过爷爷在家里泡的药酒。爷爷买菜回家一看,酒没了十分之一,偷酒的贼竟没有醉倒,坐在墙边脸红红地傻笑。
经过十几年的成长,时栩的酒量在同龄人里得归于比较好的那一类,不过喝得猛了,生理上的感觉也来了,他起身说“借过”,朝卫生间的方向去。
他慢悠悠地走到卫生间门口,余光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,脚步顿住,又往回退了几步。
他偏过头,眼睛微眯,想战胜酒精对大脑的影响,确认自己没有看错。
在卫生间出来的走廊上,有一个男生侧对着他站立,露出的耳朵上戴着蓝牙耳机,或许是酒吧空气不流通,有些许闷热,他脱下了黑色的工装外套,里面是一件无袖上衣,臂膀的肌肉线条流畅结实。